
渝北区非住宅去库存惠民活动开启
9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0年渝北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优惠办法》(渝北建发[2020]114号),以下简称《办法》。按《办法》规定,凡2020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网签购买渝北区非住宅商品房(仅含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不含商品住房及二手房)、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并在2020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向渝北税务机关完清购房契税的购房人,可申请新购房屋合同金额的2%的消费补贴。消费补贴由购房人委托销售该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代办申报消费补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经审核符合享受消费补贴条件的,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将消费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购房人指定银行账户。
在房地产领域,渝北区非住宅库存积压的状况较为明显,开发企业在车位、销售等方面沉淀了较多资金,而且新区开发楼盘大规模交付、入住居民增多,居家停车以及社区购物等需求相继出现。渝北区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于2020年8月15日-10月15日期间启动了非住宅去库存惠民活动,该活动期间,凡在渝北区新购置非住宅物业均可享受购房合同金额2%的惠民补贴。